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PG电子- 百家乐- 彩票麻将糊了PG电子试玩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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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PG电子- 百家乐- 彩票- 麻将糊了- PG电子试玩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2023年1月6日,江苏证监局出具《关于对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2023〕29号),江苏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关注到,公司存在未经审议即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幕知情人管理不规范、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记录不完整以及合同管理相关内控不完善等情形。上述情形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2.1条、第4.3.2条、第9.3.3条等有关规定,根据江苏证监局关注函,2023年2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财务负责人俞克、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广蓉予以口头警示:望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视相关问题整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公告上述事项。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公告上述事项。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5日期间存在现金管理审议空窗期。经查,公司在上述空窗期内使用合计9,3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4月14日召开董事会对上述空窗期未审议事项进行补充审议并对外披露。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七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俞克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二条的规定。

  2025年8月21日,江苏证监局出具《江苏证监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2025〕813号),江苏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关注到,公司存在对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尿激酶产品类型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及2020年至2024年年报中未以同一实控人口径合并列示前五名供应商导致采购数据披露不准确的情形。根据江苏证监局关注函,2025年9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及现任及前任董事会秘书刘艳、王广蓉予以口头警示。

  (1)公司对前期披露中表述的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并举一反三完善其他类似信披内容。公司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在后续信息披露过程中,对于重要合同及重大交易等事项的披露更加审慎,对于类似可能导致价格、毛利、利润异常的情况要更加完整、具体表述,确保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公司加强相关人员的法规培训和合规意识教育,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学习最新法规要求,不断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质量。

  ●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13,005.9540万元的价格收购控股子公司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大药业”、“目标公司”)少数股东南京华泰国信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国信”)、南京道兴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道兴创投”)及姚繁狄合计持有的南大药业22.2324%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南大药业的直接持股比例将由51.1256%增加至73.3580%。

  为保障交易公平、公允、合理,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为南大药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盛评报字【2026】第0001号《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股权所涉及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5年10月31日,南大药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58,500.00万元,对应拟收购的22.2324%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3,005.9540万元。参考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3,005.9540万元。

  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以2025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用收益法与市场法对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范围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负债等。本次评估的重要假设主要为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持续经营假设等;收益法的重要参数主要为预测期营业收入、预测期净利润、折现率等;市场法的重要参数主要为EV/EBITDA价值比率、流动性折扣比率等。

  根据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盛评报字【2026】第0001号《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股权所涉及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目标公司评估值人民币58,500万元,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转让方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人民币13,005.9540万元(大写:壹亿叁仟零伍万玖仟伍佰肆拾元整)的价格向受让方合计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2.2324%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335.28万元,实收资本1,335.28万元),具体如下:

  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且股权转让交割先决条件经受让方确认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后,在2026年6月30日前,将本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13,005.9540万元(大写:壹亿叁仟零伍万玖仟伍佰肆拾元整)支付至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收款账户。其中:受让方向转让方1支付人民币11,485.7145万元(大写:壹亿壹仟肆佰捌拾伍万柒仟壹佰肆拾伍元整);受让方向转让方2支付人民币57.7395万元(大写:伍拾柒万柒仟叁佰玖拾伍元整);受让方向转让方3支付人民币1,462.5000万元(大写:壹仟肆佰陆拾贰万伍仟元整)。

  在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转让方账户支付相应股权转让价款后60个工作日内,目标公司应当就本次股权转让和公司章程变更等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并取得更新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备案证明并向受让方提供加盖目标公司公章的上述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的复印件,以及反映本协议所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权结构、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构成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原件,该等出资证明书及股东名册应加盖目标公司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各方应在目标公司办理本条所述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程序过程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3、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障募集资金用途,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合理的存放、合法合规的使用。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4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合计含税金额61,75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777,642,000.00元。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79,833,781.03元,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506,826.4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073,045.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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